回复 纯白之光 : 这是一本典型的慢热的书,可能更适合静下心来看。本书作者生于七十年代,所以本书的主角也和那个年代的人一样,有着这样一种人生:懵懂无知而又傻乐的少年时代,如梦初醒却更困惑的青年时代,总被命运之手拨弄着,在人生和故事里起起伏伏,遍体鳞伤却又不悔于自己痴痴地初心。当然少不了也要说说爱情,那个时代的爱情多半是带着期待却又总在机会来临时慌张,却有着更多的责任与担当。总之,这不是爽文,没有拳拳到肉,但或许如故事里某人的一句话,我不曾杀一人,我只灭国!”
回复 不语浪人: 这部《致忘了诗的你》当看到随身系统的第一眼,苏岩便知道自己穿越后的这辈子要为钱所困了……哪怕他现在只能算是一个亡灵。
回复 不泄 : 慕容九是国安局的二把手,唯我独尊的女王,杀伐果断,脾气火爆,肤白貌美。典型的智商高,情商低,爱错了男人。一朝被渣男出卖,本以为会葬身海底,没想到,两道龙卷风竟然将她拖到了大莽荒时代。猛犸象,恐象,异剑齿虎,巨猿,剑齿象,帝鳄等等乱七八糟的巨兽满地跑。环境如此恶劣,慕容九内心是崩溃的。穿越到这样的地方,还不如葬身海底强。“神女,神女,你不能死呀。”一群野人,屁颠屁颠的跟在她的身后,一口一声神女叫着,眼巴巴的指望着她,发发神力,将落后部落变得强大。好吧!神女不能白当。她一咬牙,一挺胸,让这群野人见识见识她的厉害。教这群野人钻木取火,烤食物。教这群野人修建房屋,告别山洞。教这群野人种麻,种棉,织布造衣,告别兽皮,树叶超短裙。......一不小心,莽荒大陆最弱小的部落,被她改造成了最强大的部落。野人老公也被她教聪明了。白天穿着兽皮超短裙,在她前面晃晃晃。晚上脱掉兽皮超短裙,躺在床上要要要。慕容九一脚将野人老公踹下床。要个屁!原始社会生娃危险,她才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