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罗森 : 一个只爱读书的人、图书馆管理员,穿越到异时空,附身到一个小混混身上,但保留了两个人的记忆和性格特点。当书呆子遇上小混混,会产生什么样的反应呢?到底是知识就是力量?还是小混混才更适应生存?完全陌生的世界,只知道时代的发展界于隋末唐初,却是不折不扣的乱世。从新低谷出发,名动北疆,南下平乱,敌后救主,平灭小国,人生高潮却遭人陷害,转而编书却有声有色,发配蛮荒却汇聚天下财富。权臣当道,国家危难,关键时刻力换狂澜却仍躲不过暗箭伤人,天假其手,改立新帝。天子近臣,大权在撑,收南夷,裂突厥,破敌国,统天下,拐了突厥公主却又得大梁公主青睐,功成名就却悄然退身,在异时空书写一段辉煌传奇。”
回复 精品马甲: 这部《斗破苍穹大乱斗交大小说》为魔,九天十地,我独尊!为佛,诸界万道,我不朽!“既为不朽,何来之争?”年轻小僧拈花一笑,转身继续扫地。“弟子受教!”身后,八位佛祖,恭敬行礼。————————————喜欢本书的亲们,欢迎移步到烟雨楼:555064136;(另喜欢文学的亲们,亦可移步闲话书斋:318158784)
回复 神秘男人 : 锦衣玉食四十年呐,一重生就回到解放前!低头看着自己身上还打着补丁的小裤子宋二笙怎么都想不通,九几年的帝都农村居然会是这样!!馋肉馋的看见耗子都兴奋半天.........要不是家人有爱亲人有趣,曾经是孤儿的她,真的会咬牙再死一次!某忠犬面带嫌弃的拉拉宋二笙的衣服,你想怎么死?我帮你啊?宋二笙踹他一脚,滚!死变态外星人!!!(富豪高干统统没有,最大的官就是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