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蓝柠树下 : 年锦书为了飞仙历经万苦,临门一脚,被死对头雁回活活气死,功亏一篑,重生了!重回年少,她看着那个意气风发的天才少年,行啊,骂我注孤生心狠手辣是吧?仙门大会上,她当众宣布:“我要嫁给雁回。”雁回杯中热酒,滚落咽喉,差点烧了整个胸膛,“你病得不轻!”全仙门都知道年大小姐移情别恋,弃了小竹马看上了不夜都少主雁回,花样百出倒追,情真意切,雁回差点就信以为真。直到有一天突然听到对他情深似海的大小姐对镜自赏骂了一声,“我爱他,我瞎吗?”雁回,“……”本书又名《锦书雁回》”
回复 猛子: 这部《最新女强玄幻》林遥之身材娇小,模样可爱,那张巴掌大的小脸总让人忍不住多对她疼惜三分。多么柔弱又惹人怜惜的可爱姑娘啊。——在亲眼看见她掀了二十多斤的桌子并把出轨的男友揍了一顿前,秦鹿都是这么想的。
回复 蓝猫吃红兔 : 有人梦中曾与始皇走在长城之上!有人梦里曾听一曲绝响,那宽袍博带在风中飞扬的叫做嵇康!有人曾见名为李白的诗人,月下徘徊、高歌吟唱、梦回大唐。有人更也曾舞的一曲剑舞练衣裳,独坐在古长安的城墙。时光就像一道冰冷冷的伤。可又有谁知道,昔日曾经有一条大鱼,生活在北冥那个地方,它化作一只巨鸟,在天地之间翱翔。可又有谁知道,有一只苍凉的鸟儿独住于扶桑,晨起暮落,千万年前如此,千万年后依然如此,只为了给世间照亮。可又有谁知道,那冰冷冷的天上,曾住着一群神仙,叫做祖神,默默镇守四方,梳理三界秩序纲常。我执手中之剑,敢在南天门前向天怒吼。我执手中之剑,无论面对是古老还是洪荒。我执手中之剑,敢为末劫之下重叙述纲常。我执手中之剑,无论遭遇是凄惨还是荒凉。这是一段忘却数百年故事,这是一曲数千年前的脊梁。才怪!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某剑仙的远征》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