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果信 : 将潇洒和帅气贯彻到极致的男人!——我叫叶白,请多指教。”
回复 云火连城: 这部《英语短篇鉴赏》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绝壁滑沥沥 : 出生音乐世家的康乐乐在弱冠之年已登顶古典乐坛的巅峰。一个天赋异禀的翩翩美少年本该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他却张口闭口xxoo放送禁语大串联。为人更是嚣张狂妄就像他那一头堪比康师傅墨鱼汁方便面的爆炸头一样霸气狂~侧漏。就是这么个连他亲爹都不待见他谁见谁想踹的小提琴王子,在他初登卡内基音乐厅为他登峰造极的人生加冕之时,传来和他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女孩海心离世的噩耗。2o年的朝夕相处只换来他一句冷漠的吐槽:【傻x】然后就当什么都没生过一样上台演出。然而就在他心无旁骛演奏时忽然心口一热一口滚烫的鲜血毫无预兆地喷溅在金碧辉煌的舞台上。抛下身后唾手可得的锦绣前程他头也不回地踏上了归途。但那时海心早已是一具冰冷僵硬的尸体(。??????)ps:本故事生在2o29年,该时代手机已脱胎换骨进化成人类如影随形的精灵,在主角起死回生布满荆棘的坎途上精灵是他们神兵利器般不可或缺的帮手(@°▽°@) ?各位书友要是觉得《起死回生大作战》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