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净无痕 : 什么样的作家算拉风?精通诗词歌赋,历史,风俗,地理,文学,小说…这些够么?镜头前,气度潇洒,腹有诗书气自华,著作等身,受万人崇仰。生活中,风流酝藉,才华横溢,飘然思不群,引得桃花不断。文不加点,满腹经纶!笔落惊风雨,文成泣鬼神!这样的作家…够拉风了么?”
回复 呆毛同学: 这部《王思聪当伴郎》他穿越到了七千年前遇到了她;他拯救了三界,却与她失之交臂;她香消玉殒,他追悔莫及。到了七千年后的今天,她转世为人,他回到凡间;他想要寻找她,却发现她早已在身边……他以为回到凡间之后会过上那种上上学、泡泡妞、斗斗纨绔、打打小妖的幸福生活;然而一场七千年前就注定的暗潮却在汹涌而起,曾经的宿敌也即将苏醒,面对伊人,他,是选择整个世界,还是,选择她……这是一个关于反穿越的故事,你可以看到神仙、妖怪、异能,以及不可思议的功法和人物。热血、奋斗、兄弟、友情……但是事实上,这只是一个关于爱情和道义的故事罢了……你能够自私到何种地步?或者说,你能够——牺牲么?
回复 路边小石头 : 穿越成侯府千金,本以为是锦衣玉食自由飞翔的日子,结果坐拥两千亩地,二十个店铺的侯府却穷到已经吃到了大半年酱菜。真是拿着一手好牌打得稀烂!走开,让我来。李好秀接过侯府,唰唰唰就成了锦州城超超超有钱的人。养起美男来毫不手软,第一杀手,她养!某国将军,她养!临国太子,她养!九州帝王,她养!成亲?成什么亲啊,是美男不好看了,还是美男不听话了,要多想不开才成亲啊。某美王勾了勾手指:“成亲吗,美色为聘。”李好秀眼冒火花:“成,马上成。”真香QA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