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刘伟强 : 一朝穿越,程曦变成了农家冲喜小新娘。破旧的茅草屋,据说能克死亲人的命硬相公,各种找茬的极品亲戚,吃了上顿没下顿。面对眼前的困境,程曦挽起袖子咬咬牙,她就不信她一现代上进青年还在这落后的古代农家混不下去。开酒楼,赚大钱,虐渣亲,再撩撩自家相公,势将自己的小日子过的风生水起……”
回复 大山大鱼: 这部《爱回家同人文》没错,这不是一个人的故事。 而是转生成为一只不太正经的哥斯拉的故事! 作为BUG般的存在,什么原子吐息啦,A.I.M立场啦,统统都是小意思。 如果一只哥斯拉还会影分身、橡皮枪乱打等技能,是不是很马叉虫? 那么哥斯拉能够做些什么?乱入! 哥斯拉应该做的事情有什么?乱入! 哥斯拉如何完成最终的目的呢?还是乱入! 羽戊良成了哥斯拉,然后在各个世界穿梭乱入。 为什么这么嚣张?因为我是哥斯拉啊!
回复 醉卧九重云 : “宝剑出鞘,杀敌饮血,子良为大唐而战,战死疆场、马革裹尸乃最高荣耀,百死不悔!”“我是一个将军,必须捍卫大唐江山社稷、为国尽忠,要以最小的代价获取最大的胜利!”从小梦想着当将军的边防巡逻骑兵赵子良在执行任务时与走私犯发生战斗而牺牲,灵魂被一枚白玉扳指带到了唐朝开元盛世,附身在一名边军什长身上。白玉扳指自带内部空间,可吸收战场上刚死之人的生命之力,杀敌一人可增加一个立方,可为主人疗伤。获得扳指奇特能力的赵子良在战场上成了杀不死的存在,他喝着敌人的鲜血、踩着敌人的尸体一步一步爬向将军之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