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七世狂人 : 江湖,是人的江湖而只要有人在的地方,就必定会有被不停传唱的神话这座江湖,有那手握十方雷电却自囚于洛阳的大洛武神,有那视千军万马如无物,一人可当十万兵的白衣兵仙,有那号为天下武人至尊,脚踩龟蛇的真武殿主,还有那御龙千年,我于人间已无敌的绝代风华天策元年,原本只想当个普通乐师的幽州少年只身打马走了千里路,一席青衫斗笠入了长安城新的神话,便由此开始!”
回复 一千万: 这部《摩尔庄园摆向导桌》苏叶死后在一个灵气复苏的平行世界重生,却发现自身只有百分之十五的基因变异值,被划为了三等人种。不过这并没有给他带来困扰。基因变异值低怎么办?没关系,来个基因编辑系统,反手将基因变异值拉满,直接把自己变成神族。实力不够强怎么办?不用慌,先改造几种凶兽,然后再创建一个凶兽军团。多年以后,人们猛然发现,和人类斗争了数十年的凶兽,居然称呼苏叶为主人。
回复 氨基酸奶粉 :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