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哈米什格里夫 :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余生逍遥: 这部《催眠少女系列小说》陆长离穿越战国时的秦王政时期,成为一个山间修士。一人独法,开启灵气复苏!阳神武道!运朝流!凡人修仙流……仙秦时代就此莅临战国!儒、墨、道、法、名、阴阳,诸子百家……灵气复苏,开启全民修仙!“先生,这天下皆归秦土,每一家每一户我大秦明月皆朗照之,但……秦剑须饮血……天下间还有化外之地吗?”始皇帝嬴政拔剑四顾茫然。于是终南山上,陆长离一步踏天,一指碎星。无穷外域显现而出!“这都是秦剑饮血之地!”PS:种田文,无敌文……
回复 补个脑子 : 上天赐我辉煌,我必比天更狂!意外的得到了一枚可以穿梭于无限世界的神戒,林南从此过上了叼丝逆袭的生活。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还有呢?古剑?仙剑?日本战国?林南的身影无处不在,而在每一个世界里,他,都是主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