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艾略特威弗 : 不管别人认为他是多么的屌丝,弱智,脑残……但他就是这本书的不二主角,一个可以来回穿越现代和明末的屌丝少年。一个文物贩子,一个黑帮老大,一个无利不起早的混混。但,他还是大明军统帅,一个平内乱,征海外,创立大明帝国的神王!”
回复 丁已: 这部《儿媳辣文》【友情提示,满十八岁慎入,这是小学生的世界!】今后的一万年,都会有人记住这个名字,我是上天入地,无所不能搞事情的王小明,被人们叫做熊孩子!“来人啊,抓住这个熊孩子,他偷吃了本宫的蟠桃!”来自天庭的王母娘娘怒喝声。“快抓住这熊孩子,竟敢偷吃兜率宫的仙丹!”太上老君气的吹胡子瞪眼。“抓住这小贼,偷了我的人参果!”镇元大仙冷声喝道。“小明,作业做完了没,做完了,九九乘法口诀背给我听。”美丽的小明妈妈严肃的说道。有了系统,无论那个世界,都有这个熊孩子搞事情的英雄事迹!
回复 胧十 : 我想要好莱坞成为我想要的好莱坞——兰斯洛特-施特雷洛他的一生跌宕起伏、桀骜不驯、才华横溢,没有人可以否认他的出色,左手握着亿万票房,右手揽着无数奖杯,即使是最挑剔的影评人也不得不低下高昂的头颅,更不要说全世界有无数影迷将他顶礼膜拜,在这个时代留下不可磨灭的烙印。但,他是一个混蛋。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混蛋,他依赖好莱坞成名,却是好莱坞的叛逆者,令人深恶痛绝的个性使他成为整个好莱坞的公敌,他肆无忌惮地冲击每一个人的底线,他狂放不羁地刺激每一个人的神经,他轻描淡写地挑战每一个人的权威,他的恃才放旷就像是永远醒不过来的噩梦。可是,却没有人能拒绝他。你只有彻底厌恶他,才能避免爱上他——“纽约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