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焦糖冬瓜 : 1V1“这个位面里,要让反派金主爸爸爱上你”后来,狂歌成了金主爸爸!“这个位面里,要让九五至尊的男主帝王爱上你。”后来,狂歌成了九五至尊的帝王。那些反派病娇以及男主们,一个个都对狂歌表白:“我爱上你了!”狂歌羞涩垂眉,声音又娇又软:“我,我也爱我。”人人都爱我,我更爱我自己!女主肤白貌美大长腿,身娇体软爱推倒。”
回复 摸爬滚打: 这部《短篇读后感100字》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玩舰娘的提督 : 精灵还拿木质弓箭?你还停在魔戒里,全息瞄准反曲弓、微缩爆炸穿甲箭才是现在的标配!吸血鬼还惧怕阳光?还会咬人类的脖子?抱歉,夜访吸血鬼那是很久之前的事情了!恶魔还会附人身?还会危害人间?不,驱魔人早已失业,地狱也有自己的法典!…………镜世界,一个与我们一墙之隔,一个种族繁多,多元文明相交融的“现代乌托邦!”平静的暑假,苏翰意外的念出了一个名字,从而打开了镜世界的大门,同时,他也了解了自己的前世今生……一部现代的史诗神话,一幅描绘西国与奥斯兰之间的百年之战,一切正逐渐拉开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