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扎克施奈德 : 穿越到明末乱世,怎么混。历史的经验证明,得发疯。比如,孙传庭、卢象升、杨嗣昌。比如,罗汝才、张献忠、李自成。这些,在明末乱世应该算是比较成功的人士了。他们有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疯,一个比一个疯。如果他们有谁混的还不够好,那绝对是因为还不够疯!穿越成为浙川郡王朱器圾的朱奇就发现。他不发疯,还真没法在这明末乱世活下去。疯了,就好了。我是疯王我怕谁!不服?来。本王发个疯,打死你!”
回复 千回转z: 这部《草莓,秋葵,菠萝蜜,黄瓜,丝瓜,榴莲》一封沧澜通知书,改变他一生命运,到头来发现这一切不过是个玩笑。一具红粉骷髅生死相依,一曲离歌撕心裂肺,奈何情深缘浅。四校争霸,却掌控世人生杀大权,亦是何故?来自四百年后的时间手札,却窥视到太阳系崩毁之局,是事实亦或是阴谋。一位少年自地球而出,世人皆夺天地造化,炼天地道法,脚踏芸芸众生,俯瞰乾坤万物,而他却以身为法,以法为天,夺自身造化,窃自身乾坤,以一身至强基因守卫家园…感谢阅文书评团提供书评支持
回复 水墨南国,雨落流年 : 平南王世子程烁,俊美邪肆,其智近妖。没人敢在他面前耍手段。却被个小姑娘,忽悠了一次。两次。三次......小姑娘小小一只,又白又嫩,他舍不得掐死。于是某日,程烁将小姑娘堵在巷子里,狠狠吻上那樱桃小嘴儿。“再敢忽悠本世子,忽悠一次吻一次!”——上一世,叶渺是被自己蠢死的。为了一个男人,她背叛家门。学兵法,习武艺,修得一身奇门遁甲之术,助他登上九五之尊的位置。最后却背上淫妇之名,落得满门抄斩的下场。当她的儿子被他亲手掐死时,她才知道,原来那一晚的男人,不是他!含恨死去的叶渺重生在豆蔻年华,当上辈子的仇人一个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