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我自对天笑 : 【火爆爽文】十万年才修得仙王之位,他是太初天帝最引以为耻的第九子,尝尽羞辱、堕落深渊,他放弃一切道行遁入轮回,重生成一个普通少年。本以为斩断父子孽缘,一生平凡。怎料命运开了个残忍的玩笑,三年前的可怕记忆回来了,上一世被羞辱的命运这一世再一次上演。站在皓月星空下,他昂起高傲的头颅凝望九霄,心中燃起滔天怒火,“待我重回仙界时,必是诸天覆灭日!””
回复 剧毒术士: 这部《地址发布页24小时失效》作为一个长得好、家庭背景也不错Beta,段嘉衍顺风顺水浪了十几年,直到高中遇见路星辞。 路星辞家世比他好,人比他高,篮球打得比他好,学习更是甩段嘉衍八百条街,就连段嘉衍的狐朋狗友,偶尔也会忍不住夸赞路星辞几句。 最重要的是,段嘉衍盯上的姑娘,坦言自己喜欢校草路星辞多年了。
回复 奇点破晓 :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