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望江城 :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丹克劳斯: 这部《为什么女孩越日越粘》飘渺宗小杂役陆安之,在红叶河畔,钓上一只老乌龟!是夜!龟吐人言,口称主人,并奉上仙王日记一本!什么?原来我是仙王重生?这日记上竟然记载着今后五千年的重大事件,机缘气运,洞天福地,仙人秘藏?我重生回来,便是要修最强的仙法,当世无敌?住最好的洞府,面朝大海,舂暖花开?什么?还要纳第一仙后为妾?小杂役嗤之以鼻,写日记这人是几个菜呀,喝成这样?但是几日后,小杂役忽然发现,日记上记载的机缘竟然都是真的,因为他拿到了!至此,小杂役自信心爆表,开始天秀超神的修仙之旅!不装了,我是仙王重生,我摊牌了!只是没多久,老乌龟又
回复 玄渺洞天 : 世界变化之初,叶苏得到一个自己创作的系统。 从此,踏上靠吃提升实力的修行之路。 吃遍天下异类,吃灵石,吃法宝,吃天吃地吃空气,吃出地球,吃向宇宙,闻者丧胆,遇者落泪。 ……这是一个牙好胃口好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