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油炸咸鱼 : “哈尔斯,为我而战吧”比比东端坐在窗边,看着窗外漫天飞舞的各样魂技。两点绿光散逸着雾气从黑暗中浮现,一个头戴兜帽,只展露双眼,其余部分皆隐藏在阴影里的身影徐徐踏出。“听从您的指令,我的主人。””
回复 楚留先: 这部《长篇耽美现代温馨文》他说:敢于搞大失败的肚子,才能生出胜利的果实。从此,她的名字叫做失败。身为顶级的药人,她的使命就是贡献全身的血液,去救活他心尖的爱人。每一个妄图接近她的男人,不是想干倒她,就是推倒她。哼哼,笑话,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她心智,待她有朝一日卷云叱诧而来时,必先第一个把他践踏脚底,肆意蹂躏!某女:等等,画风不对,你要拖我去哪里?某男:练功!某女:什么功?某男:七夜复七日,铁杵磨成针……
回复 抓住风的衣袖 : 蓝亦诗酒后乱拔萝卜,毁了海市战狼大队队长夜修的“清白”之身,还肆无忌惮的在他身上留下了她的专属爪印!待她刚刚睁开眼,一道玩世不恭的声音飘进了她的耳朵,“蓝亦诗,你欠我一个儿子!”“小叔……”“都这么坦诚相见了,再喊我小叔,你不觉得别扭?”她睡了闺蜜的叔叔!蓝亦诗捂着脸落荒而逃!待她逃回学校后才发现,她这一碎竟然还碎出了个天大的阴谋!世态炎凉、人性的丑陋一一呈现在她的眼前。小丫头一气之下去了边境当起了军医,原以为这样就可以避开那些她不想见到的人。谁知,夜修那头狼追到了边境,见了面二话不说直接把人扑倒,“为了公平起见,这次换我碎你!”……有一种情,叫一见钟情。夜修对蓝亦诗,便是如此。有一种情,叫日久生情。蓝亦诗对夜修,便是如此。夜修最初的无赖,换来了蓝亦诗未来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蓝亦诗开始的无奈,变为了与夜修一生死生契阔与子成悦。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盛世第一宠:吾妻是军医》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