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贾斯汀本森 :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微染三月: 这部《校花的丝袜小说》作者用诙谐幽默、充满人生智慧的语言,原生态地展现了北京部队大院不同人群的生活。
回复 迈克尔卡顿琼斯 : 她是大汉三公主,却成长于民间。她是叛逆少女,却有一副侠义心肠。两岁时,位及太傅的外公遭奸人陷害,被诛九族。母亲一怒之下和当时还是太子的父亲离婚,带着她离开汉宫。时隔十五年,早已成为一国之君的父亲想要将她接回宫去,她以为从此能过上锦衣玉食的奢华生活,谁料这却只是一个替嫁的幌子。生性叛逆的她决定逃出汉宫,因而结识了一些江湖人士,还莫名其妙地成了天下第一帮派万朝会的少夫人……红鸾星动,究竟是劫是缘?最深爱的人,背后却藏着一个惊天大秘密。几番波折终于登上帝位,却处处受制于人,看平民公主如何成为一代女帝。请关注《女帝若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