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我妖选李白 :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大梦泣: 这部《男朋友喜欢吃我的生蚝是为什么》开局直死魔眼(破极),然而陈风发现事情似乎并不是那么简单。你们那是让我去当和尚吗,我都不好意思拆穿你们,你们就是馋我的身子,要我的命啊~穿越了,带着金手指还连续穿了八次,本来应该是一件好事。但——谁能告诉咱,咱成金蝉子第九世转世之身是几个意思嘛?听说,下一世咱就是唐三藏了?当妖狐媚鬼,仙神佛魔一个个找上门的时候,陈风定了小目标,比如——活到大结局!谁不让我活,我就超度了谁!妖怪小姐姐除外,留着暖床~
回复 九十酒 : 开局海岛庄园,资产上千亿。他在未来,在世界各地都有他的资产。至于他为什么这么有钱?你见过哪个得到神豪系统却还是穷鬼的人吗?钓钓鱼,各种奖励接踵而至,无论是公司股份,集团产权,豪车,名表,只要钓上鱼来,什么都能得到。书友一群:249796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