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美甲师大叔 : 人家穿也我也穿越,但是穿越的第一站就是复联三打灭霸是个什么鬼?这样的地狱开局良心不会痛么?带着这样的怨念,主角被(zhen)迫(xiang)的和复仇者们一起对战灭霸,然后返回现实世界之后,为了穿越会用到的各种技能考虑,选择了参军当特种兵,去学各种技能,并在参加特种兵选拔的时候,结识了战友何晨光……后来还因为某些特殊原因前往了某个有花瓣飘来的世界定居常驻……大力,我来了!PS:本书两条主线,一条穿越主线,主角主动穿越到他知道剧情的世界,也就是常规穿越;一条被穿越主线,在‘现实世界’进行一些诸如特种兵等剧情故”
回复 鬼曲: 这部《华夏守护神》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小吉猫 : 哥不是废材,哥只是与众不同而已。别惹哥,哥的座右铭可是“犯我者虽远必诛!”怎么样,够低调吧?哥叫秦风,记住了,是秦风的秦,秦风的风。来吧,让哥带你进入到神识玄境当中,一起热血霸绝,一起纵横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