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乙三一 : 上一世,她穿上戎装翻身上马,却在战场含冤而死;一朝重生,誓要查清前世真相。可是终究躲不过他的万般筹谋,心甘情愿步入他布下的情网。他喜欢她,从幼稚懵懂时的初见开始,那时她素青色的云雾烟罗衫上常绣着一株水蓝色的鸢尾花。后来,睿亲王府的下人都知道,不学无术的小王爷迷恋上了养花。——桃花树下,男人慵懒恣意的拿着折扇。“乐竟夕,你那双大眼睛长来是做装饰的么?”男人微眯双眼,有些刻薄的开口。“哦,不对,我应该说的不是你的眼睛而是脑子。”不等乐竟夕回答,男人又轻哼一声。乐竟夕咬咬牙,忍着被奚落的怒气,未发一语,直接转身”
回复 墨白: 这部《玉米地里干妈妈小说》因为某个恶劣的懒虫人格爆发,决定将自己的信仰摆放在神坛之上。可怜的王魂注定了不能获得强大的金手指,注定了不能拥有三千后宫,注定了不能把仇家赶尽杀绝,他必须遵循在人道,法律,灵魂,节操的框架之内。他不会一如既往的胜利,也不会打BOSS就爆绝世武器,没有强大的背景,也不会拥有绝对的主角魅力。唯一可以预见的是,多年以后,他必定是一方的骄傲,但那份荣耀,却值得人崇拜,值得人自豪,也许也只有笔者和他,才能深深地感觉到那份来之不易。每天两更,早6-8点,晚18-22点!如有意外,三更走起!
回复 端木森 : 御剑乘风来,除魔天地间!自从成为蜀山弟子后,上面这句话就成了秦安的梦想。但当他在蜀山足足熬了六年,终于领上佩剑,准备学习御剑术的时候,蜀山却灭亡了......(本书又名《随身携带锁妖塔》《我辣么牛批的蜀山派哪去了?》(备注:无女主,诸天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