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玻璃森林 : 一夜之间,陈佳肴成了孤儿。到处都是消毒水味道的医院,陈佳肴第一次见到那个男人。男人西装革履,高挺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边框眼镜。镜片背后,是一双深不见底的眼睛。陈佳肴低声问:“那我以后……”男人抬手盖在她脑袋上,说:“跟我。”“叫我周叔叔。”男人抬手间,有风穿堂过,陈佳肴闻到了一股特别的烟草味道。陈佳肴毕业那天,周延礼一身酒味地窝在沙发上,他有些不耐烦地扯了扯领带,摘下高挺鼻梁上的金丝边框眼镜,掀眸:“长大了,想要什么礼物?”陈佳肴盯着他被酒精染红的薄唇,闻到的不是酒精的味道。是荷尔蒙。-周延礼自成年开始独居”
回复 罗伯莱特曼: 这部《做饭时候老公要我》咫尺天涯两渺茫,何日功成还乡?醉笑陪公三万场,不用诉离殇。特种兵王叶轻翎堕落成为臭名昭著的纨绔大少,不是一念成魔,而是另有隐情。订婚那天,美人裙下另有阴谋,远遁千里飞来横祸,一朝失忆是喜非忧。燕京第一美人怀了他的孩子,风华绝代的青梅竹马对他倾心,清纯校花立志成为一代商业教母。借我三千铁骑,振我华夏国威,敢叫蛮夷丧胆,不敢入我华夏国门。这是一部猪脚将扮猪吃老虎演绎得淋漓尽致的故事,强悍的武力值让他有足够的资本的将一切敌人轰杀至渣,同样的都市,不一样的故事。美女,热血,爽到爆。提供一个书友群,欢迎大家进群讨论:31737o163.......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特种纨绔》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回复 33度 : 某写手很烂俗的穿越了,而且还是穿越到了自己刚刚撰写的小说世界里! “叮,您已成功穿越,当前坐标为殷商末年,时间线基本与您的小说《天蓬志》相符……” “卧槽!不是吧?”萧晗张大了嘴巴。 他昨天还在犹豫要不要切掉这本已经彻底扑街了的仙侠小说,怎么一觉醒来忽然就来到了这么个鸟不拉屎的鬼地方?还有,刚刚那说话的难道就是传说中的系统……。